我們王家有八個兄弟,我排行第七,八弟與我都是在高雄出生,從小就生活在一起,一直到唸大學為止。我的母親五十餘歲生病,所以無法照顧我弟弟,所以八弟童年時期的成長,都是仰賴兄長的教誨。從八弟唸書、就職、成家、創業等等階段,我都不遺餘力地竭盡所長來幫助他,彌補他從小缺乏母愛的關懷。


 


    在兄長的督促與指導之下,八弟很幸運地考上中興法律系,當時我是台大醫學院四年級見習生,住在醫學院宿舍。八弟經常週末及假日跑到我的宿舍,找我聊天,晚上睡覺時經常跟我擠一張床舖,用餐就在寢室內泡生力麵吃,還在我的書桌上複習功課。回想起來,大學時代窮光蛋的日子是我們兄弟倆感情最為融洽的階段。


 


  我還記得他剛結婚時,就職於高雄某家文具公司,某天夜晚九點他突然到我新莊住處找我,告知手頭拮据,於是我立即將抽屜僅有的三千元全部給他,讓他搭夜車回高雄。日後只要是聚餐、郊遊、唱歌、喝酒全都是我作兄長的買單,時間一久,這就變成一種習慣。


 


  八弟曾經想要投資高雄市區房地產,因為缺乏資金的緣故,所以望而興嘆,我知道了這個消息,跳出來鼎力相助,把本身的房子抵押貸款,借錢給他,才順利完成這個土地投資案。三年之後,八弟轉手賣出這塊土地,獲利頗豐,扣掉該還我的成本外,卻沒有分給我一毛錢,所有盈餘均據為已有。


 


民國八十六年元月二十三日我因官司案情逐漸釐清,終於獲准交保,法官裁定保釋金高達150萬元。當時我太太自籌款只有50萬元,她向朋友周轉了50萬元,也向我八弟妹開口借50萬元。可是出人意料之外,在最後關頭我八弟妹卻冷漠地婉拒,害我在交保室多待了三個多小時,等到我太太等籌足了款項,我才得以順利交保。這件事情讓我十分寒心,壹輩子難以釋懷。


 


送人一斗米是恩人,送人一擔米反而變成仇人,幫兄弟朋友的忙,在他困難中救濟一下,他永遠感激,但是幫助他太多反而不知足,還認為是應該的。對親友付出很多,到頭來傷害自己最深的,往往是那些得過你恩惠最深的人。


 


後來我從公職生涯退隱下來,兩家就很少有來往,近十四年來八弟未有一通慰問老哥的電話,也未有一封關懷的信件,可能是他房地產事業成功了,反而與較落魄的兄長劃清界線,到目前為止,雙方形同路人,這是我始料未及的事,也是我終生的遺憾。




       我一手拉拔長大的八弟,竟然在我最需要幫助的時刻,離我遠去,而我一向十分尊敬的五哥及六哥卻聽信我八弟的片面之詞,對於我的出事十分不諒解,數次指責我平日生活的不檢點,讓我百口莫辯,覺得王家兄長是非不分、黑白巔倒、最後彼此之間的衝突終於造成我們王家的分裂,以及永遠無法撫平的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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