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先生,五十七歲,公園的清潔工友,大約貳週前當事人因為痛風發作,到開業醫處診治,打了一針止痛針(Febin),醫師還開立了降尿酸藥物(Allopurinol),一天三次,每次一粒,以及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Phenylbutazone),一天三次,每次一粒,患者連續服用了十天,四肢出現規則而且是典型圓環狀的紅疹,邊緣非常明顯,十分類似像蕾絲般的病變(Target lesion),經過二、三天之後,這些浮腫性的紅斑,逐漸蔓延到顏面與驅體,並且會融合在一起,並且形成水泡。這些形成病變的皮膚因為外力觸碰,表皮大片脫落,並有漿液滲出,當事人自覺灼熱感及劇烈刺痛。最後連口腔、會陰、肛門及生殖器的粘膜處也被波及,呈現糜爛及破損的現象。


 


        患者來到省北急診室就醫,血壓120/80毫米水銀柱,心跳每分鐘120次,體溫38.5℃,全身四肢、臉部、前胸、軀幹均有紅斑(Erythema)及水泡(Blister),當事人因體液喪失,呈現脫水症狀,而且口腔粘膜嚴重受損,因此無法進食。我在內科病房遇上這位病患時,發現他全身表皮脫落的面積已經高達20%,我立即用電話通知皮膚科醫師緊急會診,結果臨床診斷不出我所預料,是史提芬強森症候群(Stevens-Johnson Syndrome),該疾病死亡率高達10%


 


        於是我立即下令,將病患轉到加護病房的隔離床,並且要求照顧護士穿戴防護衣以及消毒手套,每天為患者大規模清理傷口三次,並用燙傷藥膏(Bacitracin Neomycin Ointment)塗抹擦拭,每次換藥耗時一個半鐘頭。我正式告誡患者及家屬,嚴格禁止服用開業醫所開立的降尿酸藥物及止痛藥物,因為它們很可能就是史蒂芬氏症候群的罪魁禍首。另外我們還開立每天六大瓶共計3000cc的大量輸液由靜脈注射,包括台大輸液四號、林格氏液、生理食塩水、葡萄糖輸液、胺基酸混合液、以及代用血漿(Plasmanate)等等,並且我們還特別為他插入矽質鼻胃管,進行管灌飲食。


 


        為了盡速控制病情的發展,我們決定給他大量的類固醇(Solucortef),每天三次,每次200毫克劑量,由靜脈注射。另外我們還給予第三代環孢黴素(Claforan),每六小時一次,每次500毫克,亦由靜脈注射。經過二週加護病房醫護人員通力搶救之下,患者皮膚破損及糜爛的現象大部份都已消退,而正常的皮膚及粘膜也逐步地恢復回來。


 


        我向患者解釋在台灣史蒂芬強森症候群大約每百萬人中有三至六位發生,發生率與性別、年齡、種族、季節無關。據醫學研究分析該疾病與四大類藥物有關,第一類是非類固醇發炎藥(NSAID),第二類是抗癲癇藥物(DilantinCazbamazepine),第三大類是降尿酸藥物(Allopurinol),第四大類是磺胺類抗生素(Sulfonamide)。至於真正的原因,目前醫界還不太清楚。不過我向患者說明,他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很快地診斷出來,而且迅速地獲得妥善的醫療照顧,才能在短短二十天之內康復。


 


        患者出院時,當事人的兒子送了一盒精美水果盒,另外附上壹張感謝卡,上面寫着幾句話:「謝謝省北醫護人員的照顧,你們是省立醫院的無名英雄,默默地為病患奉獻犧牲,由於你們細心的照顧,讓我的父親得以重生,我們全家一輩子都會感激各位的恩情!省立醫院的金字招牌,正因為你們傑出的表現,再度擦亮、發光發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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